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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1-05-17 16:03:00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

通知

冀教贷(2011)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开展好国家助学贷款是党和政府为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问题的重大举措,也是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难的主要渠道。随着贷款工作的大力推进,越来越多的贷款学生毕业将自付利息并进入还款期,学生还款质量已成为影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2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就贷款后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区)、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把贷款回收工作作为资助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要加强领导,组织力量,统筹协调,密切配合,探索贷款回收的途径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贷款风险,提高贷款回收质量。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各市、县(区)、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加强资助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资助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确保机构完善,人员专职,责任明确,任务清晰,管理到位。

三、强化贷后管理,提高贷款回收质量

(一)做好贷款学生信息建档工作

资助信息建档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各高校应充分利用现有资助信息系统和自身力量,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资助信息建档建库工作,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整理、汇总、录入学生信息,建立包含学生家庭信息、学籍信息、贷款信息及就业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及数据库,并适时维护更新。各市、县(区)还应通过乡镇、街道及村社等渠道,及时更新学生家庭联系方式、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

(二)做好诚信教育工作

诚信教育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各高校要切实承担起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责任,积极探索,拓宽思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教育培养机制。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反面案例教育为辅,使课堂教育和日常熏陶相结合。要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学生申请贷款、签订贷款合同、毕业离校等各个环节中。既要开展贷款知识讲解活动,向学生解读合同条款,明确还款义务,又要请经办银行普及金融知识,宣传个人征信系统的约束作用,深入开展学校社团、院系、年级、班级多层次的各类诚信教育活动,做到诚信教育普及化、经常化、多样化。

各市、县(区)要结合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学生申请贷款、签订贷款合同等环节,通过资料发放、网络宣传、现场解答等方式,对贷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向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讲清贷款合同条款,讲明还款责任,增强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诚实守信意识。

(三)做好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各高校要认真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债务确认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执行贷款毕业生必须完善助学贷款债务确认书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的规定。

在校内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确认操作流程为:

1.由高校学生资助中心登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系统(www.gbms.cdb.com.cn),在“毕业生贷款确认”功能中导出贷款毕业学生名单;

2.学校各院系逐一通知贷款应届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

3.高校学生资助中心在该系统中复核学生发起的“贷款确认”申请信息,完成毕业确认(毕业生贷款确认系统计划于2011年6 月1 日上线)。

同时,各高校还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时通过《全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当年贷款毕业生信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流程为:

1、为加强对学生的贷款管理,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在学生毕业之前各高校应组织学生对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账户信息、贷款情况等进行确认。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应督促辖区内省外高校就读的学生进行毕业确认。

2、省内高校就读的省内学生: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在“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增加“毕业确认”功能项,各高校通过此项功能实现本校贷款毕业学生的毕业确认工作。

3、省内高校就读的省外学生:1、通过开行系统申请获得贷款的,由各高校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毕业确认工作。2、通过其他系统申请获得贷款的,按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协助办理毕业确认工作。

4、省外高校就读的省内学生:学生本人在“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后,交所在高校确认盖章,寄回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由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进行该生的毕业确认工作。

(四)建立高校、市、县(区)、经办银行信息定期交换制度

各高校、各市、县(区)与经办银行应建立信息定期交换制度,强化贷款信息沟通机制。在每学年开学时、学生毕业前、还款还息到期前等重要时点,及时沟通贷款到账、学生在校学习、毕业生就业和学生还款还息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到适时监控、准确掌握贷款学生动态及还款质量,确保贷款回收信息交换渠道畅通。

(五)做好贷款协助催收工作

各高校、市、县(区)学生资助中心要配合经办银行积极开展贷后管理工作,设置专用咨询电话,建立校园网助学贷款专栏、设置在线服务网站链接,动态维护更新贷款学生信息库,掌握贷款毕业生就业去向和联系方式;要通过同学会等组织,多渠道联系、查找贷款逾期毕业学生,督促还款。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各高校应积极配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按要求提供有关毕业学生就业信息,协助做好贷款催收工作。

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