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鼓励教师积极钻研教学,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务处将开展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用新课改理念引领教学改革,坚持先进理论与教学实际相结合,充分调动教师投身教学改革、学习教育理论、钻研课堂教学的积极性,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组织筹划
组织:教务处全面负责比赛工作,制定比赛方案,确定评委人员,负责比赛时间与地点的安排及档案资料的整理存档。
评委: 于院长、教务处正、副处长以及各系部主任,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的进行评分,测算、汇总。
三、参赛对象
我院在职专任教师,各系部于4月14日前推荐2人参加比赛。主讲教师、课程名称、章节名称报教务处孟老师。
四、选题范围规定
按本学期个人所任科目。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1、比赛时间:5月10日开始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2、地点:第二教室。
六、比赛内容及要求
讲授形式不限,可根据讲授内容借助教具、仪器等辅助工具,最大限度的展示教师的教学技能,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每位参赛教师讲授时间不超过30分钟,做到讲授内容与教学设计相吻合。
七、评分标准及细则
1、总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参赛教师的平均得分,现场公布比赛结果。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附件:评分标准
教务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