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管理机构 > 学生处 > 学生管理
分享到:

关于加强对学生宿舍长期管理措施的通知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4-12-10 10:48:00

    为切实加强与改进我院学生宿舍管理和校园文明建设,培育优良学风、校风,现就加强与改进学生宿舍管理提出如下措施与规定:
     一、加强卫生检查监督。卫生检查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学生处及辅导员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于连续两次及以上不合格寝室,将下书面整改通知书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对连续两次优秀宿舍进行奖励。
     二、寝室卫生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各班级由辅导员为主要负责人进行督导,各班班长为卫生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班的寝室卫生,寝室长具体负责各个寝室卫生的管理、监督。各班卫生情况与班级评优,个人评优挂钩,凡一学期内有三次不合格寝室的班级不能参评“先进班级”,因个人原因导致本寝室不合格的成员取消个人参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等奖项的评比的资格。
     三、发挥党员、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示范寝室,对所有党员寝室实行挂牌管理。对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寝室提出严格要求,如果示范寝室出现卫生不合格、违规违纪现象,将视情况给予取消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等处理。
     四、加大对学生在寝室内表现情况的检查。各班辅导员每天将下宿舍了解、检查卫生及内务情况,对不合格的宿舍立即整改。
     五、加强违规违纪情况检查。辅导员加大对学生宿舍内违规违纪情况的检查力度。对于学生使用违章大功率电器将严格遵照学校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每周将各系、班、寝室违规违纪情况汇总并公布。
     六、学生就寝管理。值班辅导员认真落实学生按时就寝情况,对学生晚归、不归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情况。学院将对学生晚归、不归以及校外租房的情况进行严厉查处。